企業用工或將規范 勞務派遣新規破題
發布時間:2011-01-28
臨近春節,單位在發年終獎、年貨,但是徐妍卻有些暗自神傷,因為這些跟她沒關系。2009年大學畢業的徐妍,進了一家大型國企,但身份卻是不享受該公司福利的“二等公民”。因為她并不是這家公司的正式員工,而是由第三方派遣公司派來的,同工不同酬。
徐妍的境遇有望得到改變。近日,“勞務派遣管理辦法”已經提交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望春節后出臺。一位參與該辦法研討的消息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透露,“今后勞務派遣人員出現工傷、解約和欠薪問題由誰來解決,都將有明確的規定。”
職場“二等公民”
“建筑行業里出現的被派遣工勞務糾紛事件最為集中。”公益律師張志強說, “這個行業的被派遣工勞務糾紛約占全部勞務糾紛總量的三分之一。”
派遣工并不僅僅存在于外來務工人群。“勞務派遣人員已經從以往的建筑工人、保安等崗位延伸到了航空公司、銀行等我們周圍的各行各業。”上述消息人士告訴記者。
徐妍的工作是在某大型國企營業廳負責接待辦理業務的顧客。徐妍對記者說,她所在的營業廳共有6名業務員,但是每天前來辦業務的人員有1000多人,人員配置明顯不足。
“正式工上班有很多時間聊天、網購,我們非正式的都忙得四腳朝天,可他們每個月的工資是我們的五六倍。”徐妍略帶委曲地說。陳靜在北京一家百貨商場當收銀員,店慶期間,工作非常忙,但是月底發工資卻發現沒有加班費。她找到該商場的人事經理了解情況才知道,自己的勞動合同是跟另一家派遣企業簽的,不屬于該商場的員工。
上述情況在企業越來越普遍,派遣員工在為企業的發展做出努力的同時也淪為企業“二等公民”。不僅同工不能同酬,甚至合法利益也得不到保障。
靈活用工變了味
人才派遣公司出現緣于靈活用工的市場需求,在國外非常普遍。
科銳國際人力資源公司總裁高勇介紹,“靈活用工往往充當了"救火隊員"角色。”高勇給記者舉了個例子:公司的前臺是企業必備崗位,一旦前臺懷孕休產假,三四個月的時間內新招一個前臺,原來的員工休產假回來就冗員了,無論辭退哪個都有法律風險。請靈活用工的服務企業找一個臨時前臺暫時代替休產假的員工,等休假回來再將臨時前臺退給靈活用工企業就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同時,一些沒有工作經驗的大學畢業生也可以通過被派遣機會累積工作經驗,以選擇自己適合的崗位。
勞務派遣本來是為了解決企業用工的臨時需求,卻變成了企業鉆法律漏洞、降低用工成本的手段。三年前,新《勞動合同法》出臺,為了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嚴格地規定了雇主的義務,這無形之中增加了企業的用工成本。于是,許多企業將派遣員工從“短工”變成“長工”。
需求也催生了大量的勞務派遣公司。據統計,近兩年里,國內的人力資源服務公司增加到幾十萬家,既有像Fesco、四達、中智、上海外服等規模較大的人才派遣機構,也有兩三個人發起注冊的小機構。
勞動派遣最顯著的特征就是勞動力的雇用和使用分離。企業采取派遣的形式來雇用人才,目的在于降低成本。徐妍就是個很好的例子,她所服務的那家大型國企,每年的利潤可觀。在利潤不變的前提下,正式員工越少,人均利潤則越高。由于該企業的職工福利很高,將一些基礎崗位的人員外包,工資、福利等由第三方機構負責,每年將減少大筆開支。
企業在降低成本的同時,派遣員工的利益卻沒有保障。一些小的派遣公司往往將員工福利省略掉,甚至在發生糾紛時人間蒸發。“企業為了逃避自己的義務和責任,使用被派遣工,但是發生糾紛的時候,被派遣人員找不到證據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張志強表示,“比如,一個勞動者在北京一家知名的醫院里做保潔工作,她每個月的工資條上,根本沒有標注該用人單位,發生糾紛時,任何證據都找不到。”
“管理辦法”將理順責任
“這幾年,被派遣工制度產生的糾紛非常多,而且大量用人單位正在違法使用被派遣工。使用被派遣工已經成為用人單位逃避法律,躲避義務的辦法。出臺一部管理辦法已經勢在必行。”上述消息人士指出。
“"勞務派遣管理辦法"將涉及非常多的行業。我們已經把一些初步的勞務派遣規定的相關內容制定好了。”上述消息人士向記者透露,“今后勞務派遣人員出現工傷、解約和欠薪問題由誰來解決,都將有明確的規定。”其中主要內容還涉及“明確和清晰化派遣工的聘用程序,理順各個流程中的責任”。比如,“勞動者被用工單位退回后,將由誰來發工資和保險等,都將有明確規定”。
張志強認為,該規定將對更多的國有企業起到約束作用,因為使用被派遣工最多的企業就是國有企業。而按照行業來劃分,“建筑行業的被派遣工勞務糾紛占三分之一,保潔行業的糾紛約占三分之一,其他跨國公司等領域的被派遣工勞務糾紛占三分之一”。張志強表示,“"勞務派遣管理辦法"將起到保護更多中低收入者的利益。”
收入分配改革,尤其是減少兩極分化已經被列為“十二五”規劃期間的重要任務。記者了解到,包括收入分配改革細則以及涉及農民工權益的“勞務派遣管理辦法”,可能將在2011年兩會期間得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