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將全面開展
發布時間:2010-08-23
《通知》指出,氣候變化是世界各國共同面臨的重大挑戰。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是推動我國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重大戰略,也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機遇。我國正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和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的重要階段,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同時,如何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量是一項全新的課題。開展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有利于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積累對不同地區、不同行業進行分類指導的工作經驗,是發展低碳經濟的重要抓手。
《通知》明確,開展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須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是編制低碳發展規劃。試點省和試點城市要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納入本地區“十二五”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十二五”低碳產業發展規劃。進行調查研究,明確試點工作的思路,將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節能增效等工作結合起來,確定本地區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行動目標、重點任務和具體措施,減少碳排放量,積極探索低碳發展模式。
二是出臺支持低碳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試點地區要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與節能環保、新能源發展、生態建設等工作結合起來,積極探索有利于節能減排和低碳產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實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量目標責任制,出臺有效的政府引導政策和經濟激勵政策,研究運用市場機制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量。
三是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為特征的產業體系。試點地區要結合當地的產業特色和發展戰略,研究低碳排放新技術,積極運用低碳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加快發展低碳建筑、低碳交通,培育壯大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同時,密切關注低碳領域技術研究的最新進展,積極與國外聯合研發低碳排放新技術。
四是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統計和管理體系。試點地區要加強溫室氣體排放統計工作,建立完整的數據核算系統。
五是積極倡導低碳生活方式。試點地區要定期舉辦面向各級、各部門領導干部的培訓活動,提高決策、執行人員對氣候變化問題的認識水平。大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鼓勵低碳生活方式,推廣低碳產品。
《通知》指出,低碳試點工作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須切實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務求實效。試點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突出特色,大膽探索,注重積累成功經驗,堅決杜絕概念炒作和搞形象工程。試點地區要盡快制訂工作實施方案,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