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起火高樓工程存在多次違法轉包
發布時間:2010-11-19
記者從17日召開的國務院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全體會議上獲悉,發生火災的大樓工程建設涉及的總包、分包、施工、監理等有關情況均已查明。事故調查組表示,將嚴格依法依規開展調查,嚴肅追究事故責任。
違法違規致特重大責任事故
事故調查組組長、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駱琳在會議上表示,這起事故是一起因違法違規生產建設行為所導致的特別重大責任事故,也是一起不該發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他說,事故調查組要嚴肅認真徹底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給遇難者家屬和受傷人員一個交代,給全社會一個交代。
記者在會議上獲悉,“11·15”火災發生時,上海膠州路728號大樓正在實施今年的靜安區政府實事工程———節能綜合整治項目。靜安區建交委2010年9月通過招投標,確定工程總包方為上海市靜安區建設總公司,分包方為上海佳藝建筑裝飾工程公司。
工程部分作業分包情況:腳手架搭設作業分包給上海迪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搭設方案經公司總部和監理單位審核,并得到批準;節能工程、保溫工程和鋁窗作業,通過政府采購程序分別選擇正捷節能工程有限公司和中航鋁門窗有限公司進行施工。
電焊工違規操作起火后逃離
駱琳表示,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經過初步分析,起火大樓在裝修作業施工中,有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在短時間內形成密集火災。
這起事故還暴露出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等五個方面的問題。
上海市17日晚下發通知,要求立即在全市范圍開展防火和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頓,尤其對建筑工地普遍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檢查,督促監理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不準開工。
事故暴露5大問題
1 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引發大火后逃離現場
2 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
3 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
4 事故現場違規使用大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大火迅速蔓延
5 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后復工的項目安全管理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