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億增發國債將加快落實項目建設
發布時間:2023-10-28
記者從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獲悉,有關部門將抓緊組織各地方,依托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梳理報送一批符合投向領域、前期工作成熟、經濟社會效益較好的增發國債項目,盡快選定項目并下達項目清單和安排金額,確保新開工項目盡快開工建設,在建項目能在今明兩年形成較大實物工作量。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國務院增發國債和2023年中央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明確中央財政將在今年四季度增發2023年國債10000億元,增發的國債全部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安排給地方,集中力量支持災后恢復重建和彌補防災減災救災短板,整體提升我國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
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產投資司司長羅國三表示,增發國債項目精準聚焦災后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優先支持建設需求迫切、投資效果明顯的項目,堅決避免安排一般競爭性產業項目、樓堂館所、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等,把國債資金用在刀刃上。對于在建項目,要求各項手續完備。
對于新開工項目,要求前期研究論證比較充分、具備扎實的前期工作基礎,能夠盡快開工建設,特別是一些急需項目能夠在明年汛期前建成投用。對于部分前期工作較為復雜的重大項目,原則上也不得晚于明年6月底開工建設。
據悉,相關部門將抓緊組織開展項目篩選審核,加快推進國債項目前期手續辦理,強化用地(用海)、環評等要素保障。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指導地方加大項目推進力度,確保新開工項目盡快開工建設,在建項目能在今明兩年形成較大實物工作量。
“當前已進入四季度10月下旬,根據相關工作進展和項目儲備等情況,增發的國債資金初步考慮在2023年安排使用5000億元,結轉2024年使用5000億元,能夠以強有力的資金保障工作落實。”財政部副部長朱忠明表示,此次增發的10000億國債全部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安排給地方使用,全部列為中央財政赤字,還本付息由中央承擔,不增加地方償還負擔。為了減輕地方財政配套壓力,將一次性適當提高相關領域中央財政補助標準或補助比例,加大對地方支持力度,確保項目能夠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