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科技創新、優質工程、文明工地獎懲辦法近日出臺
發布時間:2009-02-24
為積極開展集團公司的科技創新工作,爭創更多的“優質工程”和“文明工地”,全面強化工程項目管理,進一步提升企業的資質等級和社會信譽,奠定“百年省建”更堅實的基礎,集團公司決定每年對相關基層單位下達“工法、新技術應用(科技示范工程)、QC小組活動成果、科技論文、優質工程、文明工地”等工程項目管理目標(指標)。為了更好地完成管理目標,集團近日制定出臺了《科技創新、優質工程、文明工地獎懲辦法》。
該獎懲辦法是根據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工程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范、規程、標準等,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完成的。《辦法》對工程項目管理目標(指標)的下達,工程項目管理目標(指標)的實施和完成,工法、新技術應用(科技示范工程)、QC小組活動成果、科技論文、優質工程、文明工地獎罰細則,“獎勵基金”的來源及資金使用等四個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和規定。
與老的創優獎懲制度相比,新辦法不僅增加了獎懲的內容,還加大了獎勵的力度。例如,獎懲辦法中明確規定:申報成功國家級工法的,集團公司獎勵相關單位和人員5萬元;工程獲得“省級文明工地”榮譽的,集團給予獎勵5萬元;而承建的項目工程質量獲得國家優質工程“魯班獎”的,獎勵金額高達50萬元。
該獎懲辦法的實施,將充分發揮和調動各基層單位工程技術、質量、安全(環境)等相關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從而為全面實現集團公司的工程項目管理目標(指標)打下堅實的基礎。